@老同志 征集红色档案啦!

阅览:  日期:2024-04-29

  

全市广大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

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厦门市档案馆联合举办“挖掘红色资源 激励实干担当”活动,旨在通过收集、抢救、挖掘、整理老干部收藏的档案资料,更好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现向全市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及能够提供老干部相关红色档案资料的家属子女发出倡议:

一、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2024年4月-8月,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1.实物类档案资料。与厦门党史有关的、能够反映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文物,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代表证件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票据、契约、地图、牌匾、碑刻、宣传品、旗帜、会标;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在厦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2.文字类档案资料。记录不同时期厦门地区各级党组织发展史、党的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等;反映厦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专题材料;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革命战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等;有关重大活动、重要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及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

3.声像类档案资料。与厦门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有关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反映厦门革命遗址的照片、图片、录像资料。

4.其他类档案资料。其他蕴含党的初心使命,能够反映厦门地方革命建设发展,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红色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法和要求

1.本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来源清晰、合法可靠、权属明确,原则上应为原件。

2.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包括来源、事由、责任者、获得时间等。

3.捐赠的照片、录音录像请注明时间、地点、人物、简要内容说明、摄影者等基本信息。

4.捐赠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由档案馆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档案馆将为档案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5.对于确有保存价值而所有者没有捐赠意愿的档案,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档案馆采取复制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征集保存。

四、联系方式

我们热切期盼本次活动能得到广大老同志的大力支持,慷慨捐献相关档案资料,让我们一起重温那些光荣岁月,激励担当作为,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联系人: 市委老干部局  王艺姣  0592-2037209

市委老干部局  洪舒姗  0592-2037219

 

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

厦门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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