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发《通知》 要求做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
阅览: 日期:2023-01-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和我省《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闽委党建〔2022〕3号)要求,切实增强退休干部的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做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干部、统一领导,坚持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坚持分级负责、服管并重,激励引导退休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通知》明确了适用范围,提出6项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内容,即:组织谈心谈话。通过谈话肯定工作成绩、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思想状况,引导退休干部调整心态、转换角色,对退休后过组织生活、做合格党员提出要求。举办荣退仪式。回顾肯定退休干部工作历程和成绩、学习他们的精神品格和优良传统、颁发退休证和纪念相册、结合工会有关政策赠送纪念品、集体合影留念等。及时转接关系。及时将退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组织关系移交给老干部工作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鼓励动员退休的原单位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者按照组织程序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对接服务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台账,动态更新维护,向他们提供服务指导,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坚持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制度,健全落实退休干部体检制度。加强政治引领。定期组织退休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聆听形势报告,为他们所在党组织购买学习资料,订阅党报党刊和老年刊物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退休干部党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发挥退休干部的作用。丰富文化生活。鼓励退休干部报名参加老年大学,帮助办理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证,引导他们加入书画、文艺、体育等各类兴趣团队。结合中秋国庆、老年节和重大庆典活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向上向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活动。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为退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加强督促落实,开展学习交流,营造尊重老干部、关心老干部、支持老干部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来源:省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