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四下基层”规定的通知
阅览: 日期:2016-01-05
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印发
领导班子成员“四下基层”规定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成员“四下基层”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
2015年10月26日
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
领导班子成员“四下基层”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局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老干部中了解实情、推动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帮助基层和老干部解决实际困难,研究解决我市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老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省委《关于推动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13〕4号)、市委《关于市级领导干部“四下基层”的七条规定的通知》(厦委发〔2013〕5号)精神,就局领导班子成员“四下基层”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每月安排一次接访老干部
除相关业务处(室)应及时接待基层和老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外,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局办公室和生活待遇处协助安排轮流每月接访,时间半天;如有紧急情况随时接访或约访;结合工作需要到基层单位走访,到老干部家中走访。
二、每年调研1至2个课题
围绕全市老干部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每年选定1至2个调研课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所分管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撰写研究报告,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并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班子成员每人确定挂钩2个区或直属单位为联系点
每月到联系点不少于1次,认真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联系点一般保持3年不变。
四、每人结对联系2名困难老干部或遗偶
机关党委和生活待遇处协助安排班子成员与所联系的区开展结对帮扶,每人结对帮扶2名困难老干部或遗偶,每年上门走访不少于2次,通过走访慰问,了解基层和老干部的呼声,及时帮助解决问题。
五、每年上1次党课、辅导报告或专题讲座
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为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党员干部群众上一次党课、辅导报告或专题讲座。重点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心工作,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解答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指导我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有序、高效开展各项工作等。
六、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支部生活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机关党委、所在支部安排的各项学习活动和组织生活会等,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七、每半年1次集中收集、研究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由办公室牵头协调,及时上会研究、抓紧督促办理、搞好通报反馈。